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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章 哈哈,李兄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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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门外,向云焦急的等待着,她的双眼已经有血丝出现。她已经两天两夜没有真正合眼了,困了也就是小憩一下。她就怕睡着了,胡熠突然醒来,找她找不着人。

    “怎么会这么久!他不会出事了吧?”

    向云心里满满的都是担忧。

    她很害怕,如果胡熠有什么不测,那她该怎么办?此时此刻,向云终于发现,胡熠在她心里是多么的重要。

    她不知道,这到底是利用还是其他。

    她只知道,只有和胡熠在一起时候,她才感觉安心,感觉到什么是幸福。

    向云看了看放在旁边凳子上的剪子,她已经有了心理准备。如果胡熠真的出了事,那她……

    就在这时,房内响起了胡熠的声音。

    “他醒了!”

    刹那间,向云感觉整个世界都明亮了,她拧开门锁,冲进房间。

    一股恶臭席卷而来!

    向云没有在意,冲过去就紧紧的抱着满身都是污垢的胡熠。

    “呜呜呜……我还以为您……”

    “云姐,有东西吃吗?”

    胡熠笑道,他成功了,不仅扫清了心魔和五脏的阴毒,连上丹田也凿通了。

    这是一件大喜事!

    向云擦掉脸上的眼泪,连忙道:“您等着,我马上就去烧。”

    “麻烦了,我先去个澡,太臭了。呃……不好意思,还把你的衣服也弄脏了。”

    胡熠有些尴尬的看着向云。

    向云红着脸,道:“不碍的,您先洗澡,我去烧饭。”

    “好!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洗完澡,胡熠却犯了难,躲在卫生间里不肯出来。因为,他身上的衣服裤子全泡水里了,他又没准备换洗衣物。

    “这可咋整?”

    看着镜中赤裸的自己,胡熠深感无奈。

    此时的他,全身赤裸,整个人都瘦了一大圈,身上很多都地方都能看到皮肤下的骨头,比如手腕处,小腿,和肋骨这里。

    太瘦了,像是皮包骨。

    但他的皮肤却出奇得好,白里透红,比女人的皮肤都要细腻,像丝绸一样的光滑,近看又像是暖玉,散发着微光。

    “云姐,你看看房间里有没有衣服。”

    “您等等。”

    一阵翻腾后,向云隔着玻璃门,红着脸说道:“我都找遍了,柜子里也找了,好像没有衣服。”

    胡熠傻眼了,赤身裸体他怎么出去见人?

    “啊!我想到了。”

    向云冲进主卧,一会儿的功夫抱出来一床被套,顺着门缝递给胡熠:“您先将就穿着,待会儿我上街给您买一套。”

    看着手上‘百花争艳’的被套,胡熠再一次傻眼。

    用不用这样?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胡熠太饿了,大口大口吃着米饭。

    虽说菜只是一盘小青菜,但向云的手艺却很好,烧得很鲜美。他扯了扯身上‘百花争艳’的被套,继续胡吃海吃。

    足足吃了八碗饭,胡熠才有饱胀的感觉。

    “云姐……”

    一回头,向云已经坐在凳子上睡着了,右手撑着下巴,身体在凳子上摇摇晃晃。

    胡熠深受触动。

    他知道,他闭关的这段时间内,向云一直没有合眼,不然不会困成这样。

    “应该有两天两夜了吧。”

    拦腰抱起向云,胡熠正好看见掉落在地上的剪刀。

    那一刻,他整个人都呆了,许久之后才回神。

    “谢谢!”

    小心翼翼的将向云放在主卧的床上,再给她盖好被子,胡熠才轻手轻脚的关上房门。

    “王傲晴说得不错,穷文富武!我得去赚点钱,不然这营养绝对跟不上。”

    胡熠不免想起那个叫莫军的大款,给他贡献了二十万灵币,换来了差点要他命的铁砂掌。

    离了家,胡熠迅速钻进旁边胡同里。

    相比两天前,他的速度更快了,一步就是十几二十米,不时飞檐走壁,像是一阵风一样。但他身上那‘百花争艳’的被套,怎么看怎么别扭。

    非要形容,唯有风骚二字!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胡熠远望南城门口,那里的守卫似乎换了两个,这也正合他意,不然的话他就得去另一边的城门。

    路上,行人络绎不绝,有富人,有古武者,也有大家族的公子哥,还有不少年轻貌美的女人,但无一例外,一群人盯着他,像是活见鬼。

    这年头,吃不饱穿不暖的人有很多,衣不裹体的乞丐也到处都是,但身披‘百花争艳’的被套,还大摇大摆的露出一条大白腿,那绝对是头一回见到。

    “看个毛!”

    胡熠脸红,怒了,大白腿一伸,踹断旁边一株碗口粗的树。

    “牛逼!”

    不少行人眼中的鄙夷尽去,带着敬意,并竖起大拇指。

    这么风骚的古武者是值得敬佩的。

    “咯咯咯……这位大哥真有品味。”

    “好man啊!”

    几个衣着光鲜的少女路过,盯着胡熠,眼睛放光。

    胡熠彻底没招,拽着套服,一头钻进那条熟悉的胡同。

    猫在里面,等着目标经过。

    他也是有选择性和目的性的,不抢老人,不抢小孩,不抢女人,不抢胖子,专找那种衣着华贵,走起路来吊儿郎当的青年公子哥。

    “又是他?”

    半个小时后,胡熠揉了揉眼睛,看着远处走来的青年,不由自主的咽了口口水。

    这莫军是个大肥羊,而且实力又差,抢他绝对是探囊取物,跟喝水一样的简单。

    “抢人家两次,会不会有点不好?”

    胡熠嘀咕一声,然后又自语道:“都是熟人了,再抢一次他应该不会介意。”

    远处……

    莫军大摇大摆的走来,脸上带着志得意满。

    这两天他很开心,不仅城外产业的收入暴涨三成,他还吊了一个身材超级棒的马子,那滋味……

    不知为何,莫军走到胡同口的时候,只感觉一阵冷风吹过:“不会他妈的这么衰吧?!”他永远也忘不了前两天跟城门口裸奔的场景。

    “哈哈,李兄,咱们又见面了!”

    一听这声音,莫军顿时全身肌肉紧绷,鸡皮疙瘩都起来了。

    这贱贱的声音,他就算脑震荡了也不会忘记。

    多少次,他在睡梦中被吓醒。

    “妈逼!”

    寒风接近,莫军头也不回,右腿向身后猛得一踹。

    毒蝎甩尾!

    专攻身后敌人的下三路。

    莫军冷笑,他苦练这招‘毒蝎甩尾’整整两天时间,就连上厕所的时候都会条件反射的蹬腿,为了就是现在!

    唰!

    伴随一道破空声,莫军瞬间感觉到脖子被手刀重击,整个人昏昏欲睡。

    他咬紧牙关,怒目圆睁,羞愤欲绝……

    我草尼玛!

    又来?

    莫军心里有着强烈的不甘,他一定要看看连抢他两次的恶人长什么模样。

    他强撑意志,转动脑袋。

    看到了!

    马上就能看到了!

    莫军激动得差点哭出来。

    就在这关键时刻,一只邪恶的手伸了过来,直接把他的眼睛给蒙上,透过指缝,莫军看到见只有那风骚无比的‘百花争艳’被套。

    贱人!

    莫军脸绿,然后便彻底的晕了过去。

    不理会路上行人呆呆的目光,胡熠直接把莫军给拖进了胡同。

    还是那个角落,还是那熟悉的味道。

    十分钟后……

    胡熠穿着上等的丝绸衣衫,红光满面的走出胡同,手里捏着一面黄橙橙的身份令牌和一张紫色的晶卡。

    “不知道这张晶卡里面,有多少灵币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