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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章 拍卖前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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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一场赌局,震惊赌界!

    今天注定是一个特别的日子,对于赌徒来说,他们见证一个赌坛传奇的降临。而有幸在兴隆赌坊的赌客更是兴奋不已,他们离这场豪赌最近,这足以成为让他们自豪的谈资。

    现在兴隆赌坊的大厅,形形色色的赌客聚在一起,相互间神情激动,他们不是在赌博,而是互相交谈。

    一位身形矮小的汉子,道:“一副白玉骨牌,价值千金,但在这场绝世赌局中也不过沦为陪衬。”

    “骨牌算什么,那称霸赌坛二十载的赌霸朱有为不过第一局便被赌仙识破出千,而后斩断双手。哎,这辈子完了!”有人感叹。

    这时,一位莽汉大声道:“你们说的都不是重点,某家最好奇的是,一向无败绩的赌仙为何输于一位无名小卒。”

    顿时四周一片寂静,对于这些赌徒们这位赌仙的名号就是神的代言,然而他们信奉神却输了,神话破灭,宛若击碎信仰,一时皆都不知该说什么,只能沉默以对。

    一步一声,铿锵有力,这是钱主事,兴隆赌坊明面上的当家,自有一番气度。当此人走到人群中,众赌徒连忙问好,看得出门面极广。

    “这是场公平的赌局,凭实力取胜,一切出千取巧便是自辱,那朱有为便是如此。而那个年轻人也不是无名小卒,他是赌神高进,当时所有在场的大人物都承认他是赌神,是赌术最强者。”钱主事很平静,主子的失利似乎对他毫无影响,但是否真的心如止水,就只有他自己知道。

    “为何这位高进只赢了一场赌局便能封赌神,太过儿戏了。”一位锦缎华服的公子哥愤愤不平。

    闻言,钱主事斜视了其一眼,淡淡道:“这本是这场赌局最大的筹码,再则任何人只要能赢那七人也够得上封神了。赌仙、赌霸想必各位都认识,‘妙手’周平、‘一骰定乾坤’武六爷、‘判官眼’王麻子、‘白侯’白展玉、‘耳听八方’莫无声,这些各位也该耳闻吧,皆是赌坛巨擎。那么,这位公子请说说,若是能胜过这七人,这赌神之名还儿戏吗?”

    公子哥面色尴尬,这一个个名号太过响亮,对于赌徒来说每一个都是传奇,他岂敢放肆,支吾道:“不儿戏!不儿戏!”

    钱主事冷哼一声,不在理会。此时有人不解道:“钱主事有件事让我倍感费解,请问赌仙如何败下局的,这很不可思议。”

    众人皆投来相同的目光,赌仙石小千是传奇中的传奇,神话中的神话,只要混迹赌坛没有一个不认识他的,号称出道未曾一败,这样的人物是如何败的成了所有人心中的谜团。

    钱主事沉默了,他转过身去,背影让人觉得落寞,轻声道:“因为一颗卖相很好的红豆。”说完,手中捏着一颗红豆,确实卖相很好,圆润鲜红,比黄豆稍小,看到去很饱满。

    然而众人不约而同想到一样东西,那就是骨牌上的点数,那大小似乎一模一样,却不得其解。先前问话的人,疑惑道:“这是什么意思?”

    钱主事叹了一声,道:“诸位今日赌坊歇业,早些回去吧。”他不愿再说,委婉送客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“高公子请留步!”

    “哦,不知赌仙还有何指教。”

    “不敢,石某输的心服口服。赌神之名高公子实至名归,可否告知姓名?”

    “高进。”

    “好名字,从此赌神高进无人不知。”

    “本公子无意与各位争赌神名号,只是如今赌坛黑暗,宵小横行,以出千取巧为荣。今日看各位都是磊落的好汉,能否请诸位旗下的赌坊还一片公平的天地。”

    在怡香居三楼客房,杜书香惟妙惟肖的分饰角色,当说完后,已大笑不止。坐在一旁的沈云看着这活宝,也不禁好笑。

    “沈老大,最后那背影还真像某位悲天悯人的世外高人。”杜书香走到沈云坐下,笑道。

    沈云帮他倒了杯茶,道:“这是给那位真正的高公子赚点名声,好歹我是顶着他的姓名吃喝玩乐,也算对得起他了。”说完,哈哈一笑。

    “最妙的还是那颗红豆,可以一会儿加一点,一会儿减一点,一来二去连那赌仙都陷进去了,最后破了他的赌术。”杜书香喝了口茶,缓缓道。

    “那赌仙不是泛泛之辈,他似乎也能看透牌面,幸好有此一招,险胜啊!”沈云想起也颇为心惊,他的小手段最后建了奇功。

    杜书香不解道:“难道石小千也有圣贤之瞳,能够破惘?”

    沈云道:“不可能,他瞳孔与常人无异,应该是透视的能力。”

    说完,两人一阵沉默,这场赌局如一场大战,身心俱疲。两人原本自信满满,以沈云的头脑加上杜书香的眼睛,必然可以轻松获胜,结果却陷入了胶着,那赌仙冷静沉着赌术更是出神入化。若非沈云赌前观屋顶吊灯有所感悟,领会遁去的一,以致无意间发现了一颗红豆,看其饱满圆润便放在身上,想来或许有用,不然胜负未知。

    一会儿,杜书香打破沉默,道:“沈老大,那封信讲得什么?”他转移了话题,毕竟两人胜一人,不是光彩的事。

    闻言,沈云明白了杜书香的好意,很感激,朋友间互相疏导、体谅,这感觉好极了。他笑了笑,道:“我没事,不会钻牛角尖,赌仙本是赌坛神话,我们两人一起还险胜,也不是丢脸的事,须知我们打破了神话,应该自豪。”杜书香咧嘴一笑,竖起了大拇指,他在为沈云的洒脱喝彩。

    顿了下,沈云笑道:“那信应该是那四人抢来的,是封家信。大概是说家里祖坟上彩霞缭绕,一株株奇花在上面盛开,花香四溢,而一到夜晚,瑞兽虚影便带着华光异彩腾飞在祖坟上空,于是怀疑内中有宝物。上款,护国大将军,蒙戈。下款,隆川城,蒙家蒙少卿。”

    “咦!看这阵势,说不定真有宝贝,沈老大要不要去挖挖看。”杜书香一听到宝贝,马上两眼发光,怂恿道。

    闻言,沈云笑道:“免了,挖人祖坟这种缺德事,我才不干,全当未曾看过。”

    此时,已是黄昏。一轮红日即将落山,余晕洒落屋内,一切都染了一层红光,杜书香看着侧脸笼罩在红晕中的沈云。他早知道会一口回绝,这是他的好朋友,是兄弟,一个可能会随时欺负人,可能会无事骗骗人,他不是纯洁无暇的好人,但关乎良心、道义的事一向不会违背,这是属于他的正义。

    咚!

    房门被一脚踢开,屋内的两人看到门外一位俏生生的绿意少女,沈云顿时角色突变。落在杜书香眼里,暗自好笑,这就是传说中的克星,一物降一物。正是容若!

    容若快步入屋,走至沈云身旁一把揪住他耳朵,怒道:“死跟班居然玩到现在,把本仙子一个留在这里,找揍吗?”

    那个之前宛若一切都玩弄于股掌间的翩翩贵公子,此时很乖巧,耷拉着脑袋,谄媚道:“哪敢呢!黑货快点把准备的礼物拿出来。”

    于是,杜书香连忙从柜子里取出一个包裹,放在桌子上。解开后,里面有小吃、衣服、首饰还有一些小玩意,容若看见后怒气稍减,放开手,道:“还算有良心,就不为难你们了,小黑回屋早点睡觉,跟班你也早点睡,明天很重要哦。”说完,喜滋滋的抱着包裹回屋。

    留下的两人面面相觑,而后不由笑出来,如果不管多厉害的女人都对礼物毫无免疫力。

    天色不早了。杜书香说了声晚安,便离开了。而沈云则唤来伙计,帮他打热水洗澡。

    夜幕降临,屋内烛光闪烁,沈云泡在澡桶内,闭目思考。谁能知道一个失忆的人,所承受的寂寞,很凄凉。但沈云不再是一个人,有朋友,容若和杜书香都是他的朋友,这是很好的感觉,冲散了孤独,很温暖,特别是一起嬉戏玩闹的日子,那是美好的回忆,他有了新的记忆。

    感觉到水温下降,沈云擦拭身体,穿上内衣内裤,便盘坐在床上修炼万象诀。很快他便入定了,群星的星象之力,被牵引而来,在他周身显现出一根根极细的银丝,渗入体内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