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鸿雁归处(林鸿渐番外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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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大华的京城永远是最繁华热闹的地方,这里荟聚了整个大华最有权势的人,自然也就荟聚了整个大华最昂贵精致的物品,从而也就吸引了大华所有的商人前来此处。

    酒楼茶肆、绸庄衣铺,药材皮毛等等,甚至还有周边诸国的宝石香料,使得这座城池如鲜花簇锦一般。

    尤其现在正值三年一次,官员述职评选之时,回京的地方官员多如过江之鲫,京城城门处每日车马如同流水一般,络绎不绝,都是衣着不俗,随侍如织,越发带得整个京城兴旺热闹起来。

    一队车马进入京城,当头是一匹枣红色的骏马,马上之人年约四十,国字脸,颔下三缕长须,看起来气派十足,脸上更是意气风发。

    也无怪乎他如此志得意满,毕竟,曹岑这一生,可以说是一帆风顺。

    少年中举,娶得娇妻,仕途平顺,如今刚过四十,便已经是云州刺史,地方的二品大员。而这次进京述职,虽然朝廷评选还未结束,但他已经得到了内部消息,妥妥一个优等,留京绝无问题,甚至,刚刚空出的刑部左侍郎的缺都有七成把握。

    地方官入京,品级都要降一两品留用,刑部左侍郎又是个实缺,而且如今的刑部尚书已经六十,过不了几年便要退出朝堂,到时候以他的资历和人脉关系,尚书之位未必就不能想想。

    望着这恢弘庄严的帝都,曹岑威严的眼眸中带着对权势的渴望,赞叹道:“不愧是天子脚下,果然气派不凡!”

    “何止气派不凡,简直令人眼花缭乱。”身侧白马上的年轻人附和道。

    他与中年人面容相似,也算得上端正,只是面色苍白微微带黄,眼睛也略显浑浊,眸光更是如同带了钩子一样,沾在来来往往的年轻女子身上扯不下来,显然话中之意与中年人截然不同。

    曹岑转头,看到曹元尚的模样,不由得微微皱眉。

    他这一生,唯一的不足,就是这个儿子。

    曹元尚今年十九岁,是他的独子,也因此,就被他的母亲宠坏了,不爱读书,不爱习武,小小年纪便沉溺于酒色之中。尤其,他还不爱烟花柳巷的风流,偏偏喜欢招惹良家女子,这些年不知道闹出多少事端,连人命都闹出了两三条,幸好都在他的辖区,还能压得下去,倒也没翻出大风浪。

    但如今到了京城,就和往日在云州不同了。

    “尚儿,这里不是云州,为父我可以一手遮天,这里是京城,遍地都是高官权贵,为父这个地方二品大员在这里根本不算什么。你可千万不能再像以前那样乱来,否则,为父也救不了你!”曹岑压低声音,语重心长地道。

    曹元尚却没放在心上,漫不经心地道:“爹你放心吧,我自有分寸。”

    “如今京城官员云集,你可千万不要给我闹出事端来!”曹岑见他这幅模样,实在难以放心,不由得再三叮嘱。

    曹元尚轻浮地笑了笑:“爹你就放心吧!我知道什么样的人能招惹,什么样的人不能招惹,不信爹您想想,这些年来,我可曾招惹过我们曹家不能应付的麻烦?我又不傻!”

    曹岑想了想,点了点头,稍稍放下了心事。

    这些年儿子招惹的麻烦不少,但大多都是无权无势的平民,官宦人家极少,最出格的一次也就是逼得一个县令的女儿上吊。但那个县令本就是得罪了高官,被放逐过去,根本没有出头之日的,所以就算女儿被逼死了,也没闹腾出什么水花。

    这么一想,儿子还真是懂得分寸。

    “那就好。待会儿为父要先去拜访吏部的旧识,为留京任职一事再奔走一番,你最好先安分点,等这段过去了,为父的官职已定,对京城的情形也清楚了再出门!”曹岑叮嘱道,但知道儿子肯定不会听,因此也只是随口那么一说。

    曹元尚果然敷衍道:“知道了,爹放心,我肯定不会闹出大乱子的。”

    等到曹岑一出门,曹元尚一刻钟也等不了,立刻就带着几个心腹的小厮从后门出去。

    走在繁华的大街上,看着衣红着绿,身姿窈窕的年轻女子,曹元尚眼睛贼溜溜地盯着,只觉得空气里都是醉人的女子体香,魂儿都要飞上天了。

    在云州地界,虽然有他爹压着,但时间久了,曹大公子的名声还是传了出去,当地女子人人自危,尤其相貌生得好些的,更是如临大敌,轻易不会出门。说起来,曹大公子已经有好几个月没能得个称心如意的美人了。

    如今到了京城,只见满街的美貌女子打扮得花枝招展,巧笑嫣然,丝毫也不设防地就这么逛街游玩,曹元尚只觉得骨头都要酥了。

    好在他还有点理智,知道不能给父亲惹事,因此看到那些穿绸着缎,衣饰不俗的女子,也不敢多看,唯恐对方有什么背景,不敢轻易招惹。倒是遇上衣着普通,清水出芙蓉的小家碧玉,便心痒痒地多看几眼,甚至调笑几句,得到对方的怒视白眼,哈哈笑几声,十足的浪荡子弟。

    周围有人注意到他的行径,不由得个个目光诡异,好像看到什么怪物一般。

    怎么着?没见过纨绔子弟吗?

    曹元尚被路人的目光看得莫名其妙,堂堂京城,权贵高官云集,还有皇室子弟,难道就没几个不成器,爱欺男霸女的主儿吗?干嘛看他跟看西洋景儿似的?

    然而,还来不及多想,曹元尚便觉眼前一亮,目光凝定在不远处一名美貌少女身上。

    少女穿着低劣的粗布衣服,显然家境贫寒,但容貌却是绝美,尤其那肌肤,如羊脂白玉一般,在太阳底下几乎能发出光来。她正站在一个卖冰糖葫芦的小贩跟前,买了根冰糖葫芦,就欢欢喜喜地送入嘴中,随即便露出了天真而满足的笑容。

    那模样,就像一只毫不设防的小羊羔,特别能引出人犯罪的冲动。

    曹元尚啧啧两声,这样美貌的贫寒女子,毫无依仗,却一点都不知道这世道的危险,就这么堂而皇之地展露着自己的美貌,不被人吃了才怪。今儿真是运气好,遇到了这么一个极品的尤物!

    心动之下,曹元尚立刻上前,用扇子挑起少女的下巴,轻浮地道:“小妹妹,这冰糖葫芦就这么好吃吗?让哥哥也吃一口如何?”

    出乎意料的,少女既没有恼怒,也没有惊慌失措,反而眼睛闪闪地看着他,微微歪着脑袋:“你这是在调戏良家女子吗?”

    这副天真稚美的模样,勾得曹元尚魂都要丢了:“没错,小妹妹你实在长得太美了,让哥哥亲一下。”

    “你承认啦,所以,就算我揍你,也只是为民除害!”少女笑语嫣然,欢喜地拍了拍手,“我都一个月没遇到调戏我的恶霸了,手正痒呢,没想到今天还能抓到一个,真是太好啦!”

    完全出乎意料的反应,让曹元尚不由得怔了怔。

    等等,这走向,似乎好像有什么不对?